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我行将于2020年6月起开始受理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业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
(一)转换范围
2019年10月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其中2020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贷款可不转换。
(二)转换原则
1、经借贷双方协商,可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LPR加点形成的浮动利率,或转换为固定利率;
2、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3、等价转换,转换时点利率水平保持不变;
4、借款人有多笔房贷,需要逐笔办理转换;
5、原借款合同有两个(含)以上借款人,需所有借款人意见一致且办理完成,才可完成转换。
(三)转换方法
● 转换为LPR加点形成的浮动利率
(1)加点数值的计算
加点数值=原合同当前的执行利率水平-2019年12月20日发布的相应期限LPR基准利率;加点数值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2)原合同借款期限在5年及以下的,参考1年期LPR;原合同借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参考5年期以上LPR。
(3)在转换后的每个利率调整日,利率水平等于利率调整日前一日的LPR与转换时点确定的加点数值之和。
(4)经借贷双方协商,可约定利率调整日为每年的1月1日或贷款发放日在每年的对月对日。
● 转换为固定利率
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等于原合同当前的执行利率水平,即执行当前人民银行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浮动比例后的利率,基准利率乘于上浮或下浮比例得出的数值,不变利率水平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四)办理方式
● 办理时间
2020年6月12日—2020年8月30日
● 办理渠道
渠道一:使用本人实名认证的手机号登录手机银行选取lpr变更,按照操作提醒进行操作认证。
渠道二:借款人亲临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网点,向工作人员申请现场办理签署利率转换协议书。
● 证件要求
现场办理需提供借款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存量浮动利率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
存量浮动利率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参照上述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则进行转换。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行的大力支持!如有其他问题,请拨打经办400-6222-966或管户客户经理电话咨询。
特此公告!
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
2020年06月12日